找准漏洞方能堵塞漏洞
2021-02-26 09:31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推动以案促改,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创新实践,是贯通协调、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查找剖析是其重要环节,在以案促改各个环节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基础性地位不言而喻。如果说以案促改目的是堵塞漏洞,那么查摆剖析就是为了准确找到漏洞,只有找准漏洞,方能堵塞漏洞。

但实际工作中,查摆剖析环节普遍存在着不严肃、不精准的问题:有的“虎头蛇尾”,审查调查部门只思考如何突破案件,对案件结果和效果很少跟踪,案件办结后没有再开展剖析。有的“千人一面”,问题罗列了十几条,案件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不够,换一个单位也能套上。有的搞“一锅烩”,选取的案例聚焦未能“关键少数”,形式化、格式化倾向严重,未能达到精准点穴、触碰灵魂的效果。有的“蜻蜓点水”,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缺乏具体针对性。

查摆剖析清楚,整改才有力度。开展好查摆剖析,首先是审查调查部门应当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促使被审查调查人深刻反省、认识错误,撰写忏悔反思材料;在查清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研究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监督的短板、治理体系中的风险或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形成高质量案件剖析报告。

其次,以案促改职能部门应在吃透案情基础上,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进一步明确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推动以案促改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

同时,案发单位应当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的突出问题,召开案情分析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认真查摆案发原因、过程和危害。具体概括为“一案四查”,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通过每个典型案例,查摆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监督管理的空白点。进而“亡羊补牢”,实现“一案四改”:即改作风、改管理、改监督、改制度,从而避免重蹈覆辙。

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地区和单位,也应当针对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选取本系统、本行业或者外地、外单位违纪违法案件,研究发案原因、规律及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建议,将剖析查摆前置于问题未发之时,真正做到未案预改,“未雨绸缪”,“治未病”。(偃师市纪委监委 靳纪峰)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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