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围绕温XX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除此之外,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未开展过以案促改的所有党政纪处分案件,利用7-8月两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改……。”
7月21日,偃师市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梳理案件89件,向36个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基本实现了以案促改案件“零遗漏”。
“以前我们只是筛选典型案例要求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覆盖面较小,一些单位没有把以案促改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将形成案发单位围绕自身案件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良好局面。”市以案促改办公室的负责人段莉莉说道。
今年以来,偃师市纪委监委围绕“三篇文章”,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坚持逢案必改,新发生的案件都要开展以案促改,促使各单位变被动式活动为主动性开展;做好精准整改,将精准思维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做到查摆问题有针对、整改落实要精准、制度建设要管用、同类问题有防范;做实整改提升,通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开展集中整改,就是不放过任何一起案件,不漏掉任何一个问题,坚持有案必改、有漏必堵、有警必示、有章必建,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实际成效。”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献坤说道。
截至目前,市以案促改办公室共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54份,全市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42次,接受警示教育人数7827人,召开生活会120余次,排查整改问题67项,修订完善制度14个。(偃师市纪委监委 张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