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有没有看到河道巡护人员进行巡护?”“反映的河道有关问题是否及时有效解决?”日前,嵩县纪委监委到该县白河镇对白河流域“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近年来,嵩县纪委监委聚焦全县“建设全域美丽幸福河湖,打造百姓幸福源泉”的建设目标,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河湖长制落实、重点生态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面筑牢水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为督促“河湖长”将责任落实到位,该县纪委监委统筹监督力量,纵向发挥“室+组+地”“乡镇纪委+村监委会”监督优势,横向利用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职能部门的“1+N”联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巡河护堤”专项监督,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对于河湖长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溯源到点、责任到人”,对河湖长进行追责问责,并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督促职能部门排查整改问题37个,约谈巡河工作开展不力5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强化“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动机制落实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水利部门统筹推进水毁工程修复重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防洪河道治理,督促环保部门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陆浑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黑臭水体“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等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102个,用强力监督守护一方碧水蓝天。(杨泽宇 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