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已观测监测到273种鸟类在此越冬,中华秋沙鸭、红嘴鸥、豆雁等众多鸟类频频出镜……这是嵩县生态廊道建设、海绵城市及绿地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成效的缩影。
黄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嵩县纪委监委下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涉水领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健全统筹协调、监督联动、线索处置三项制度机制,围绕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完善现代化防洪体系、环境污染系统治理四个方面强化监督,形成目标明确、措施可行、责任到人的“作战图”,以高质量监督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贴身监督”优势,深入一线开展“下沉式”“嵌入式”监督检查,联合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成立四个排查整改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对重点项目实地调研,对全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快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背后的责任、纪律和作风问题,并组织承担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的职能部门、单位,同步开展问题排查,全面落实整改。
旧县镇纪委将黄河流域专项监督同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聚焦全镇河塘沟渠垃圾清理、黑臭水体治理等环境治理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以涉水排污为切入点,对县城商户开展全面排查,查处向雨水管网乱泼乱倒泔水行为26起,下达整改通知15份,立行立改15起;田湖镇纪委紧盯饮水安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督查饮水安全责任落实、资金和项目落地等情况,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
截至目前,嵩县纪委监委已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问题28个,立案查处问题4个,完成全县25条小流域“两清一护”和4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清运河道内弃渣土2000方,完成湿地植被恢复230亩,加固硬质隔离30处,督促各合法砂场完成智慧砂场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河道非法采砂2起,行政拘留2人。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战略任务。我们将持续扛牢政治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涉水领域专项保护治理,以铁纪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嵩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