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了,对农村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教育也必须跟上,冬季是酒驾犯罪的高峰期,马上又要进行村委换届选举,举办这期党员干部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微课堂’非常及时,也非常有必要。”香鹿山镇赵老屯村支部书记张公伟说。
10月30日,宜阳县纪委监委在香鹿山镇开设党员干部非职务违法犯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微课堂”。县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主任李雪峰现场讲述了三起当地村组干部非职务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李某醉驾案、张某聚众赌博案和孙某非法集资案。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与现场的党员干部一起分析违法犯罪的代价:政治上,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济上受到处罚;名誉受损,给整个家庭带来严重影响,给子女造成伤害。
香鹿山镇纪委书记黄龙江剖析案件原因:镇党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够;村支部对党员干部行为缺乏监管,没有经常性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个别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心存侥幸,知法犯法;家风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家属未发挥好监督作用等。
镇村干部围绕三起典型案例开展了现场讨论,大家从自身出发,谈思想认识、谈沉痛教训、谈自我反思,并就党员干部如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提出意见和建议。香鹿山镇党委书记赵青海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农村党员干部三个方面,对本次“微课堂”进行点评和总结。
今年以来,宜阳县全面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案情通告通报、协同办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县纪委监委通过排查梳理,发现农村党员干部非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因酒驾、赌博、非法集资等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为此,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县委进行汇报,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非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
县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因非职务违法犯罪被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对案件多发、问题严重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非职务违法犯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在县警示教育中心设置党员干部非职务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各单位党员干部到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县委组织部将党员干部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县委党校开办法治教育专班,分期分批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法治教育培训。
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伍干东表示,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法治建设并重,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法纪、强震慑,促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谷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