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有力的问责防止权力“出轨”
2021-04-25 14:28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时候,更是压上了责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不当用权责任追究若干规定》不是搞‘事后算账’,而是要以强有力的问责切实增强大家的规范用权,勇于担当的意识。”4月12日,洛阳市涧西区纪委监委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卫东在给区政法委全体人员传达完该区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不当用权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后表示。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涧西区纪委监委结合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以及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制定出台《关于不当用权责任追究若干规定》,为权力运行套上“紧箍咒”。
该区纪委监委不当用权问责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依纪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终身问责。问责的对象是区直部门、街道,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并详细列举了七条不当用权的具体情形,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问责、从重问责、从轻问责的具体情形。
不当用权问责工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标准,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确保让担当者得宽容、受包容的同时,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权力如流水,在沟渠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倘若决堤破坝就会淹田毁屋。不当用权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给权利运行划‘红线’、布‘雷区’,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用于建功立业、造福于民。”该区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韩长伟表示。(涧西区纪委监委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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