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洛宁县纪委出台《关于村(居)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实施方案(试行)》,为全县390个村(居)党组织配置纪律检查委员,建强配齐村级监督“前哨”,进一步打通基层监督障碍,激活基层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
洛宁县纪委按照“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作风过硬、为人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热爱纪检工作”的原则选优配强村(居)纪律检查委员,并赋予其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和建议权,确保这些监督‘前沿哨兵’充分发挥作用。
在日常监督中,村(居)纪律检查委员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通过经常性走访党员群众,在村(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收集问题线索等工作,对农村基层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为强化村(居)纪律检查委员的“零距离”监督优势,洛宁县纪委为其配套制定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履责清单制度、“双报告”“双谈话”制度、社情民意收集制度、三级定期集体会商制度、述职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详细“工作指南”,推动了村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