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举报楼下餐馆经营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
“某社区杨某因邻里之间的房屋纠纷向我反映,情绪十分激动,我了解过情况后及时安抚杨某,杨某在我们的疏导下,高兴地回家了。”
每月7日上午,瀍河区塔湾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孟莉楠都会收到全街道6名社区监察联络员汇报来的问题线索,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或报送区纪委监委核实处理。
据了解,瀍河区纪委监委建立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125名社区监察联络员走千家、访万户、听民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截至目前,社区监察联络员针对村(社区)项目建设、党务公开、“三资”使用等事项开展监督检查57次,发现苗头隐患90余件次,提醒208余人次,上报问题11个。
“社区监察联络员并非一种荣誉称号,它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刚被聘请为社区监察联络员的翟金梅表示,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广泛收集情况,及时反馈群众呼声,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瀍河区纪委监委规定联络员通过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全程跟踪、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村(社区)党务、居务、村务“三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各项环节规范运作。(瀍河区纪委监委 王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