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嵩县纪委监委围绕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涉粮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国有粮食企业执行责任,紧盯资金线、粮食线、责任线,坚持自查自纠从严、专项巡察从严、查办案件从严,从“速度、准度、力度”上精准发力,不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该县纪委监委在行动落实上突出“速度”,第一时间召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迅速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并启动巡察联席会议机制,就涉粮问题与巡察、组织、信访、审计等机关部门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涉粮领域存在的问题,为开展专项巡察提供有力支撑。
该县纪委监委在工作内容上突出“准度”,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的5个方面19项监督内容,紧盯“转圈粮”“升溢粮”等六种“靠粮吃粮”腐败类型,聚焦“两个查清”,查清全县涉粮财政补贴情况,彻底“清仓见底”。
该县纪委监委在问题查办上突出“力度”,组织相关科室召开协调会,对案件线索采取日研判、周汇报,优先办理巡察移交涉粮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粮食系统共自查自纠问题26个,建章立制5个,收到问题线索7起,移交嵩县公安局查办1起,组织处理2起2人,立案审查调查4起7人,拟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嵩县纪委监委 周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