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孟津县纪委监委派出6个监督检查组,分别深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大型超市和酒店饭店等有关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持续拧紧党员干部作风“发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的,请提供一下您单位2019年以来的公务接待票据……”11月28日,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组首先来到县公安局,对该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记账凭证进行检查。现场一捆捆凭证堆满了桌子,4名检查人员围桌而坐,一页一页仔细翻查,并频频提问,财务人员随时作答。
当天下午,县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组又来到城关镇。在该镇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检查组人员迅速分头行动,有人直接前往财务室检查账目,有人带红外精密仪器测量办公用房面积,有人实地查看单位公车管理情况。检查人员分工明确,受检单位积极配合,整个检查工作紧张有序。
“我们临时确定受检单位,严格遵守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既不通知受检单位提前准备,不影响受检单位的正常工作,又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有力震慑,有效传导压力。”县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组组长谢建成坦言,从近几天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来说比较好。各单位公务接待开支大幅减少,公车管理使用比较规范,办公用房基本没有超标现象,说明相关制度规定在各单位贯彻落实得比较到位,也说明今年4月份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确实收到明显成效。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保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定力和韧劲,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内心遵循和行动自觉。孟津县纪委监委始终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持续发挥微信鉴别群、“给纪委悄悄话”、“手机随手拍”等监督举报平台作用,紧盯节点、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公务车辆专项监督检查、“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11人,下发通报8期。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警钟长鸣、“咬耳扯袖”,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