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漯河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市监察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漯河市纪委监察局内设16 个职能部室(包含漯河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漯河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和漯河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2014年8月机构改革新成立)两个所属事业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纠正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政府直属事业、企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维护党纪政纪的规范性文件。
(七)调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市以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市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九)对本机关的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理论政策、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主要职能:
(一)负责对集中办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办案以及陪护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负责提供办案安全和后勤保障服务。
(三)负责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业务培训提供相关服务。
漯河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二)负责编印警示教育资料和摄制、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
(三)负责规划、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电化教育与影视宣传工作。
(四)负责做好有关图书、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39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05万元,其他收入44.99万元。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2673.13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4年度支出总计2579.79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8.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8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732.2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30.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1.88万元,项目支出1847.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63.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7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纪检监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支出、案件查办支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抚恤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7.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市纪委监察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6.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23.57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漯协查案件、调研检查以及其他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来漯进行的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的支出,接待48批次、26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3.10万元。包括单位公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1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案件查办、日常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保养支出和路桥费。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附表:1.部门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部门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3.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元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漯河市纪委(监察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