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部署开展春节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2-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指示精神。近日,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从2月8日开始,至3月16日结束。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各行政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加强“双节”期间作风建设安排部署情况;2.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或租用车辆等问题;3.违规进行非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公款互相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及在机关食堂、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4.违规购买、收送礼品礼金问题;5.违规公款旅游问题;6.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检查采用自查与互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查阅被检查单位工作资料、调阅财务账目,看作风建设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购买礼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部分单位机关食堂、“公务灶”进行突击检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在“公务灶”安排非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是否安排高档菜肴、高档酒水、香烟等问题;对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进行暗访,看是否有公款吃喝、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利用微信、微博、报纸、电视等媒体资源,对广大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全社会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作风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督导组将对各县区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对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或不处理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95—313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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