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师维主持会议并讲话。
师维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背景意义和蕴含的基本逻辑,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找准服务保障依法治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高质量开展政治监督,坚决查处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要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学好用好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要求,提前谋划,保障落实,准确学习把握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精神实质,切实组织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在学深悟透、熟练运用中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和“赶考”的清醒,时时事事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对各种“围猎”和“腐蚀”保持高度警惕,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努力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所学所思分别作了交流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