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11月2日,召陵区委2个巡察组分别进驻邓襄镇、万金镇、召陵镇、青年镇、老窝镇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本轮专项巡察,首次探索“三巡合一”模式,既有市委巡察组“提级巡察”东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也有临颍县委巡察组“异地交叉巡察”邓襄镇党委,还有区委巡察组同级自主巡察万金镇、召陵镇、青年镇、老窝镇党委。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机构、站所主要负责人及所辖行政村。
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紧盯全区涉及“示范村建设、六改一增、危房改造”等重点扶贫项目,着力发现在推进项目过程中消极怠慢、工作滞后、标准低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以及“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巡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抓党建促脱贫、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以及对脱贫攻坚提供支持保障情况;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维护党规党纪、整治“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扶贫项目建设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涉黑涉恶”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各巡察组均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