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任务要求,6月下旬,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年中述责述廉工作。
6月16日,市工商局党组下发《关于开展年中述责述廉的通知》,对年中述责述廉的层次、第一责任人、监督者、完成时间等逐一予以明确。《通知》要求的第一个层次,是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向一把手述责述廉,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市局纪检组负责监督,6月29日前完成;第二个层次是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所属各分局、经检支队一把手述责述廉,市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负责监督,6月29日前完成;第三个层次是所属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市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负责监督,6月29日前完成。《通知》还对年中述责述廉的内容、要求等进行了规定,使之更具可操作性。
6月27日,市工商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年中述责述廉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峰主持会议。会上,在家的5名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述责述廉,张俊峰同志对每位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出不足、明确要求。最后,张俊峰局长就领导班子成员做好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求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严以律己、率先垂范。要求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培养政治品格,始终牢记党员的“第一身份”,踏踏实实为群众服务;三是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创新。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分管工作。
截止6月30日,市工商局年中述责述廉工作已经接近尾声。通过深入、全面开展述责述廉,进一步增强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在市直工商系统从上至下的有效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