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三结合”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市总工会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业务工作、制度建设、责任追究相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一是与加强业务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领导干部和各部室负责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采取自查、互查和集体排查等方式,自己提、群众评、班子议、分管领导审,确定本岗位、本部室廉政风险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突出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特别是在大额资金使用,如三公经费、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劳模“三金”及工会经费的管理、审计等方面进行查找。共排查廉政风险点48条,确定有较大风险部位4个。二是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办事透明度相结合。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廉政谈话、个人报告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的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防范机制。三是与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实行领导分包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廉政风险定期排查制度,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保证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有效运行。细化防控责任,把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大问责力度,降低廉政风险,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构建惩防体系之中。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追究。(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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