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商局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开展以案促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紧密结合,从强化监督执行力入手,制定下发了《作风纪律“周检查”制度》,从制度层面对派驻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作风纪律“周检查”制度》规定,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作为作风纪律“周检查”工作的主体,每周对市直各级工商机关和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服务效能等情况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并按照计分规则计分,检查结果和得分情况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内网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布,并纳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动态考核内容。对“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人、典型事,和问题集中、得分落后的单位,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按照《市工商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单督办提醒制度》的要求,追究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为了便于执行,该制度还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明确了检查的标准,确保监督全覆盖、检查无盲区、执纪强有力。
《作风纪律“周检查”制度》的推行,在市直工商系统产生了积极反响。每一期“周检查”通报下发后,相关单位都迅速行动,对照问题立行立改。通过高频次、规范化的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在全局上下营造出纪律“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严肃氛围,有力强化了全员遵章守纪意识。(驻市工商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