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漯河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29

1月26日,漯河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奋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处置硬仗的通知》下发后,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行动、严密部署,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一是立刻向7个监督单位下发《关于正面引导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宣传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站位,采取多种形式,将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各部门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相关科普知识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二是督促各监督单位相关负责人,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严格管控宣传、文化旅游等相关工作。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宣传底线,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普及疫情防护知识,答疑解惑,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督促各监督单位规范透明信息发布,及时客观地向社会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及舆情监控工作,杜绝不实消息的传播。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协助各监督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第一位。一是督促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战斗岗位。二是督促市发改委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和信息上报制度,节日期间加大对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保证电力设施、油气管道安全营运。三是协同市发改委开展物价监测工作,种类含括食品、肉类投放、蔬菜、消毒药品等,积极反映物价波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信息。四是引导各单位正面进行疫情宣传,严查制造、传播、散布谣言等行为。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自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应急响应后,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迅速采取措施,督促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盐业执法稽查支队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迅速开启应急值班模式,明确监督责任,制定监督计划,列席各监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同时跟进协调各单位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二是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层层压实责任到岗到人,强化值班、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及时高效。三是督促市工信局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和生产企业的沟通协调,做好生产消杀和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14家医药企业建立监测制度,会同全市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市233万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新型肺炎48字守则”等;督促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进入24小时应急状态,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和应急物资储备底数,做好紧急转移安置、生活救助、接受捐助资金和应急物资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守责、负责、尽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1月26日,市公安局下发《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信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1月27日,下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方案》,对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启动公安检查站,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高速、国道、省道、火车站设立防疫检查点。二是加强网上负面舆情管控,打击处理散布涉疫恶性谣言。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对湖北、武汉返漯人员进行走访排查。四是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和查处非法囤积物质、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五是切实加强内部防护,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

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迅速采取措施,督促各监督单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打赢群防群治疫情防控阻击战。

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督促该局强化重点领域环境监管,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废处置单位等重点风险领域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落实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的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开展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的环境管理专项督查,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监督单位市沙澧河建管委于1月25日上午8时起暂时关闭游客服务中心,暂时停运游船,并及时发布公告,提醒市民和游客不要在景区聚集,注意安全防护,同时,为一线员工、安保人员及时发放口罩5356个,消毒液527瓶,温度计100个,每天对管理房、值班室、保安房、岗亭进行消毒,对公厕每天至少消毒2次,景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自全省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应急响应后,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立刻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督促该局物业科、建管科、安全服务中心等科室和单位,迅速行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物业公司、施工企业做好全市住宅小区和建筑工地疫情安全防控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预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二是在业主群、朋友圈、公告栏、宣传栏等发布防疫资讯,及时告知业主做好防范措施,全面客观地做好提醒工作。三是立即组织人员对楼道、电梯、单元大厅、地下车库等区域进行集中清扫消毒,并加大消毒频次。四是强化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管理,门卫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五是通知各工地春节后推迟复工,尽量等到疫情减缓或稳定后开工。六是严格工地出入制度,工地现场要配备足量的口罩、电子体温计、酒精和其它必要的防护材料。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

1月25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紧急通知》,就疫情防控中的监督执纪工作做出安排部署。1月27日,召开组务会,专题学习贯彻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和通知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第一要务来抓,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人财物保障,坚决有力有效遏制疫情,切实做到负责、守责、尽责。二是加强明察暗访。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强化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报告制度,有无谎报、瞒报、漏报疫情的问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等。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五种行为”。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

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监督的再监督职责,1月26日和28日先后两次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1月23日,督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行动。1月26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部分市区分局的值班情况和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每日18时报告制度,对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或突发情况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的同时,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1月28日上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12315指挥中心、10个市场监管所和3个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药店和活禽销售点进行跟踪问效,梳理问题清单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有力有序,及时高效。目前,对2起违法销售口罩问题线索已立案调查,并查扣涉事商店收银主机,责令其停业整顿。全市农贸市场未发现有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的情况,各类市场主体总体运行有序,价格涨幅可控。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