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按照市委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制定具体活动计划,采取““学、听、谈、查”方式”, 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
“学”: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有关论述及省纪委常委付静和市委书记马正跃在全市廉政教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听”: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听党组书记、局长吴凭升以“重人品守法纪 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的廉政党课,吴局长从做人、做事、做官三个方面与全体人员交流感受和体会,与大家共勉。
“谈”:即单位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之间层层开展廉政约谈,了解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查”:即集中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重新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风险点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司法考试操作手册》、《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办法》、《司法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会议、培训审批制度》、《公证处错假证责任追究制度》等10多项制度。(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