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努力构建公平竞争、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将“政府采购专项调查”作为对驻在部门的专项监督内容,及时掌握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与驻在单位同向发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两安全”。
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要求市直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执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照部门预算,严格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现应编应采、无预算不采购。
强化程序监督。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采购程序,从采购计划、签订合同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督促驻在单位进一步转变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核,提高采购效率。
加强机构监管。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严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操作流程,要求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定期对采购项目进行抽查,抽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等10个环节,进一步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