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探索“1436”工作法 夯实基层监督基础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3-11

“基层基础工作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有力保障,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基础工程。当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奋力推动‘基础工作大提升、“四化”建设大加强’。”近日,漯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师维在八届市纪委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就贯彻落实《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面对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换届后的新情况,漯河市纪委监委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意见,通过探索“1436”工作法,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本领,奋力夯实基层监督基础,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简称“四化”)。

“1436”工作法即围绕“基础工作大提升、‘四化’建设大加强”这一个主题,聚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四类重点,紧盯建清单、抓重点、促长效三个关键,采取多种措施夯实思想、素质、制度、技术、硬件、组织六项基础,实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自上而下“思想行动绝对忠诚、能力素质全面过硬、制度文件严谨规范、技术保障实时快捷、硬件设施完备美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的工作格局,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保障现代化漯河建设高质量。

为此,漯河市纪委监委在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强基固本、全面规范,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三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着眼于打基础、重长远和补短板、强弱项,健全条目式、不漏项、具体化、规范化、可操作的基础性工作清单,以清单项目的精准性推动解决问题见成效、基础工作大提升。并聚焦“六项基础”,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围绕建设“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法、谨慎用权”的干部队伍,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绝对忠诚于党、人民和纪检监察事业;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专业、改革创新、安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抓落实、自我约束等七种能力;紧盯制度建设全覆盖目标,通过对相关文件、工作制度“过筛子”“精装修”,做到工作部署类文件、工作规范类制度、工作考核类方案完善规范;围绕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健全供需融合、指导把关、技术合作、安全防护四项机制,做到技术适应新时代、保障有力效果好;以节约实用、系统完备、规范美观为原则,不断强化硬件基础工作,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到场所建设、设备配备到位,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做到标识标牌、办公装备、室内布置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做到“五有五统一”(即有相对集中或独立的办公场所,统一设置有办公室、信访接待室、谈话室;有标牌标识,统一悬挂纪(工)委和监察办公室两块牌子;有工作制度,统一规范工作职责和监督办案、协作联动、信访处置等工作,并制作样式统一、标准一致的版面上墙;有办公装备,统一配备有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保密柜等;有经费保障,统一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办公经费纳入县区(功能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围绕建设更加严密的纪检监察工作组织体系,做到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充实。

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漯河市纪委监委还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纳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内容,明确要求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引导,推动“阳光村务”建设与基层监督工作有机融合、一体发力、共同施治,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基层基础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我们将把‘严’的要求贯彻始终,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常抓不懈的态度,持之以恒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向纵深发展,勠力奋发开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漯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郭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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