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三个一”加快供销系统问线索查办工作,重点查处土地使用权出让、低价处置社有资产、社有资产流失等方面问题,为供销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成立“一个办案组织”。以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托,办案工作区为平台,由区纪委监委牵头,抽调税务、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财务账目和项目资料等形式,了解核实资产情况,排查收集问题线索,定期召开会议对供销系统问题线索进行督促和研判。
建立“一个线索台账”。对研判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归拢整合,统一建立专项问题线索进展台账,定期监督检查和督促办理,并及时完善更新问题线索进展台账,查办一件、销号一件。目前,收集台账线索9件,督促检查3次,电话督办5次,正在初核3起,立案2人,暂扣违纪资金9万余元。
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在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供销系统漏洞问题,及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区供销合作社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目前,下发整改建议18条,整改落实9条,完善规章制度3项。
“下一步,我们将以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为突破口,把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与促进改革治理有机统一起来,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整改,健全长效机制。”该区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耀清表示。 (召陵区纪委监委 王杞华 赵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