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给“村官”戴上守纪“紧箍”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3-17

漯河市源汇区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廉政十条”考核工作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刚性要求,为“村官”戴上守纪“紧箍”。

源汇区“廉政十条”分为廉洁班子建设和廉洁村务建设两个部分,涵盖了公开、监督、制度的方方面面。廉洁班子建设包括履行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民主决策5个具体指标;廉洁村务建设包括阳光党务、阳光村务、阳光财务、村务监督和廉洁文化5个指标。

“村官”腐败,不仅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会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为推进“廉政十条”落到实处,源汇区明确“廉政十条”考核由乡镇党委、政府采取日常考评、年终考核、民主测评和民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负责实施,考核分值分为A、B、C三个等级,按照等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源汇区委将各乡镇党委开展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由区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考核工作组织不到位的乡镇将进行通报问责。条条硬规,不容逾越。源汇区“廉政十条”考核工作的实施,在有效督促乡镇党委按照十项指标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区、乡、村三级责任网络和责任体系,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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