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筑牢“防线”过“廉节”
来源:召陵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3

“‘双节’廉政提醒已转发给大家,望所有党员干部遵照执行,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戒奢从简、拒腐崇廉,确保廉洁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中秋、国庆假期前夕,来自召陵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召陵”的一则“@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双节将至,召陵区纪委监委这份廉政提醒,请查收”文章被广泛转发。

据悉,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严防“节日病”,召陵区纪委监委预防在先、提醒在前,筑牢“四道防线”过廉节。

进行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节关即廉关,该区纪委监委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送手机报和编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注射廉政“疫苗”,增强廉政“免疫力”。同时,将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严格执行规定,筑牢制度防线。该区纪委监委发布“十个严禁”,强化规矩意识,确保令行禁止。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各类购物卡、提货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组织、参加“一桌餐”,或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大吃大喝;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向其转嫁、摊派相关费用等;严禁借节日之机,乱发津贴、补贴、福利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或以检查、接待等名义使用公款变相组织旅游;严禁违规组织、参加战友会、老乡会、同学会等;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严查违规违纪,筑牢行为防线。“双节”期间,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邮箱,并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交叉互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切实转变作风,筑牢纪律防线。该区纪委监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弘扬廉洁过节新风正气,又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防止“节日病”滋生蔓延,推动纠“四风”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召陵区纪委监委 田颖 陈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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