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廉政十条”考核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源汇区结合实际,逐步构建了以“权力清单化、运行程序化、监督透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居)组织“阳光权力体系”。
“权力清单化”,即:对村(居)组织在村务、党务、事务、财务、服务活动中所涉及的小微权力进行梳理、界定,从重大决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印章使用等方面梳理出29项权力清单;“运行程序化”,即:对村(居)组织29项事务的办理程序、主要环节逐一细化,制作流程图,让群众明晰所办事项的具体步骤,为村(居)干部正确履行职权提供指南;“监督透明化”,即:整合监督力量,把党内监督、上级监督、监委会监督、群众监督融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建立有机统一的监督机制,对村(居)干部履行职权过程进行监督全覆盖。“阳光权力体系”实施以来,各行政村第一季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工作平均达5次以上,村中因村务不公开不透明和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所产生的信访举报案件同比下降32%。(源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