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宣读处分决定!”6月10日上午,在舞阳县吴城镇后刘村村室,村党支部书记任耀民的话音刚落,村室内瞬间安静下来。
“任某波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完全丧失党员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任某波开除党籍处分,现将处分决定向支部成员公开宣布。”当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宣读完处分决定后,在场的党员久久无人说话。
“以往学习案件通报总感觉离自己很远,今天县纪委监委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感觉到很震撼。”在场的党员纷纷发出这样的感慨。“这可不是一般的宣读处分决定,这是给我们村全体党员敲警钟呢!我们作为党员,一定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底线,坚决不能触碰红线……”村党支部委员刘玲说道。
“今天的现场宣读处分决定让咱们体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滋味。咱们村全体党员一定要从身边的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强化党性意识、廉洁意识,切实做到严于自律、警钟长鸣。”任耀民最后总结说。
宣读处分决定、现场以案释法、教育警醒身边人,是舞阳县纪委监委推进以案促改、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鲜活教材,“点对点送达、面对面宣布”,将党纪处分“一张纸”变为正人正己的“一面镜”、警示教育的“一堂课”,切实筑牢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我们将继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该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孔德余表示。(舞阳县纪委监委 郝珍珍 张登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