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舞阳县纪委从实际出发,将“防错”“容错”“纠错”与“追责”有机结合,建立“四位一体”容错免责机制,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的热情,最大限度地避免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舞阳县干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防错”与“纠错”有机结合,抓预防“治未病”。“防错”在前,把出错点降到最低。为抓早抓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舞阳县纪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讲纪律、重执行、树形象”集中宣讲教育活动,截止目前,已开展20期,受教育党员干部3000余人。创新廉洁教育思维,树立“互联网+教育”理念,打造网站、微博、微信、短信互通互动的教育平台,做到了挺纪在前,教育在先。做好谈话工作,增强干部廉洁自觉。建立预防机制,强化党员干部自我约束意识。
“纠错”在后,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紧紧围绕“三个基地”“两个名城”建设,强化对决策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问题。发送《防错纠错通知书》25份,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教育,督促整改。针对《防错纠错通知书》指出的问题,采取列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督查督办、约谈函询等形式,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给予组织处理,对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追究,确保了防错纠错制度刚性运行。
“容错”与“追责”双管齐下,促创新治“懒政”。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对单位或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工作开展中出现失误或错误,本应予以问责或作出组织处理的,但因主观上处于公心、行为上达到规定免责的4项条件、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能够获得责任豁免的,对其容错免责,酌情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前毖后、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影响工作进程、贻误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予以严肃问责。明确问责情形,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抓好问责决定的执行,公开宣布并督促执行到位,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将问责决定归入党员干部个人档案,确保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者受到追究。(舞阳县纪委 和彦召 刘晓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