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严把四个关口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3-06

(通讯员 何彦军)近年来,召陵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教育监督,提升了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入口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好“一把手”,重点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对“一把手”的考察更加广泛和全面,既访谈单位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还访谈部分知情群众。不但考察其“工作圈”,还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对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懒政怠政的“一把手”坚决予以调离。

二是教育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内容列入学习计划,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执行“一把手”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健全落实“一把手”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对发现违纪苗头的“一把手”及时谈话提醒或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提醒警示;开展民主教育,切实增强其民主意识,提升其民主决策水平;建立“一把手”分包贫困户制度,在基层帮扶中锤炼工作作风。

三是监督关。印发了《召陵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陵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一把手”对自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照检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民主测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下,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三查三述两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不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制度,建立匿名举报案件核查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监督渠道作用,健全网络举报信息核实调查机制,提升对“一把手”的监督时效。

四是问责关。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四风”问题的“一把手”严肃处理;定期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出台《召陵区党员干部担当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对“一把手”在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本应给予问责追究,但因处于公心、行为上达到尽责要求,能够获得责任豁免的,对其免予问责。(召陵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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