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纪委为我澄清事实,还我清白,十分感谢组织的信任与支持。”近日,临颍县纪委监委来到县人民法院召开干部澄清会,在通报信访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后,一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激动地表示:“今后,我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不被不实举报所影响,尽己所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
据悉,2021年11月,有群众举报该名干部在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干预案件的审理、执行问题。“经过多方调查,我们了解到该案件办理程序合规,手续完备,该同志按照各环节规范性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被举报主要是因为举报人对法律规定、程序等方面不了解,导致对办案人员产生了误解。经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县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负责人吴洪耀介绍了调查情况。
临颍县纪委监委坚持“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澄清正名规定,规范诬告陷害查处流程,建立健全信访、审理、案管、审查调查内部沟通机制,对不实举报逐一过筛、综合分析,依纪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就行为认定、办理规范进行充分讨论和倒查,严把对象筛选、复查复核、澄清正名等关键环节,确保干部澄清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也是担当。不实举报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倘若不处理,就会助长歪风邪气,政治生态势必遭到破坏。”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褚朝阳说。
临颍县纪委监委在探索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让担当干事者轻装上阵,持续释放正能量的基础上,对诬告陷害坚决说“不”,坚决打击处理不实举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发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指导群众依法依规举报、实名举报,积极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同时对错告、误告者进行教育,对诬告者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依纪依规追究责任,释放出向诬告陷害者亮剑说“不”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对涉及9个失实信访举报件的11名干部进行了澄清。(临颍县纪委监委 吴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