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多举措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09-28

召陵区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创新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掌握“两个责任”的丰富内涵和具体任务,切实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两个责任”真正履职到位、落实到位。

准确定责。专门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纪委常委会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省委提出的党委十项责任、书记六项具体责任、班子成员四项具体责任,精准定区委主体责任边界,锁定主要目标任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区四大班子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敢于动真碰硬。

制度健全。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年”活动,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共查找问题275个,全部得到整改。同时,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制度。

传导到位。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党委的整体工作规划,各级党组织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建立定期集体约谈机制。单位负责人对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逐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区委、区纪委提交书面报告。及时召开由全体县级干部参加的召陵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讲约谈动员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分别对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宣讲约谈。此外,还召开了纪检监察系统约谈讲评会,增强纪检监察组织对监督责任的认识和监督执纪能力。

追责有力。通过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及时问责约谈,对违反“两个责任”的行为,下达检查建议书。同时,由区纪委牵头,完善“两个责任”考核检查体系,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定期述职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廉政档案,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严格结果运用。区委成立了2个督查组,围绕“两个责任”具体任务,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办结两个巡视组交办的案件85起,办结率95.3%。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6起,其中立案43件,党政纪处分44人,同比上升63%,涉及科级干部8人,同比上升300%,涉及贪污贿赂案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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