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选配村(居)纪检委员实现基层监督全覆盖
来源:郾城区 发布时间:2017-10-21

今年以来,郾城区纪委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深化推进“阳光村(居)务”建设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基础上,探索在全区184个村(居)选配村(居)纪检委员,着力打通基层廉政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

严格标准程序,夯实村(居)廉政第一关。坚持“严格推荐标准、严格选任程序、严格资格审查”的“三严”原则,选优配强村(居)纪检委员队伍。同时明确规定,村(居)纪检委员不能兼任村(居)财务人员。村(居)纪检委员建议人选由村(居)党支部委员会提名,镇(街道)纪(工)委负责负责对建议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任命,并报区纪委备案。目前,郾城区区村级纪检委员总数达到184人,其中由下派第一书记兼任的17人。

强化教育管理,加强村(居)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村(居)纪检委员队伍的实际,周密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下发了《漯河市郾城区村(居)纪检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将村(居)级纪检委员的职责细化,对村(居)纪检委员的工作进行规范,并明确规定村(居)纪检委员在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党支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各镇(街道)制定纪检委员考核办法,对纪检委员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称职”的予以留任,“不称职”的直接从下月起取消资格。

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基层廉政哨兵的职能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协助村(居)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突出村(居)履职监督。负责对村(居)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进行党内监督;依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居)务公开、“三资”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督。积极化解信访问题。定期走访党员群众,做好纪律和作风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及时将意见、建议以及反映党员和村(居)党组织成员的问题,分别报告村(居)党组织和镇(街道)纪(工)委。

截止目前,全区村(居)纪检委员共参与村级事项监督720余项,提出监督意见建议660余条。自村(居)纪检委员设立以来,受理群众举报400余件,上门走访1200余人次,调解邻里纠纷80余次。(郾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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