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坚持自查“清单化” 提升审理“规范化”
来源:召陵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01

“你们的案卷存在个别笔录签字不完整、部分书证未注明出处等问题,请对照《移送审理案件自查一览表》,补充完善后再移送审理。”这是日前召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召陵镇纪委完善案件卷宗时的一幕。

执纪问责规范化水平决定着案件质量的高低。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针对案件质量评查时发现的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案卷不规范等问题,立足“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和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下发《移送审理案件审核标准》,并配套制定《移送审理案件自查一览表》,通过优化基层办案框架体系,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据悉,《移送审理案件自查一览表》涵盖移送审理案件6个方面36处规范标准,重点梳理案件查办各个环节审批权限、证据调取、案卷所需材料等内容,以清单化、标准化的方式细化120项审核要点,要求办案人员对照自查,补充完善案件卷宗。

“《移送审理案件自查一览表》内容简单明了、指导性强,为办案人员提供了可量化的操作标准。办案人员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就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审查调查工作。”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赵静介绍道。 

“以前由于办案不够规范,我们的案子送审经常被退回,误工又误时。现在有了这张自查一览表,我们办理案件时思路更加清晰了,心里也有数了。”召陵区天桥街道纪工委一名办案同志说道。

“案件审理工作是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只有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提高案件规范化水平,才能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铁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规范意识、标准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水平。”该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孔德余表示。(召陵区纪委监委 邝莉雯 穆桂华)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