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规范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推动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召陵区纪委监委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实行监督检查协作区制度。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按照归口管理、资源整合、协同发力的原则,将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成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区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划分为6个协作区。
协作区在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协作区内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区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协作区管理。针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协调发展。
各协作区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执行“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此外,涉及协作区内监督联系单位的问题线索,由协作区主任统筹分配,对分办的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对重要问题线索办理,建立交叉办理、指定管辖、会商研判、重点问题线索督办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提升问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召陵区纪委监委‖通讯员 邝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