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制定政务处分法、哪些违法行为将受到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有哪些种类?”8月10日,临颍县纪委监委在外地参与审查调查工作的3名党员召开临时党支部第三次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临颍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审查调查开展到哪里,支部就建在哪里,学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规定凡3名以上党员干部组成审查调查组赴外地办案的,都要成立临时党支部,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审查调查一线,将党支部建在查办案件工作一线,筑牢办案一线“战斗堡垒”,加强一线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学习教育和审查调查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总支强化对临时党支部的管理,将临时党支部的工作与各支部工作统一筹划、统一管理,要求临时党支部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知识学习,确保学习、工作“双推进”,切实增强审查调查人员的责任意识、保密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水平;要求临时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经常与审查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提醒告诫,严防跑风漏气、接受请托、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在办案一线加强党的建设,把‘战斗堡垒’建在审查调查一线,既避免党员游离于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之外,也有效解决了在外办案组织生活‘断档’难题,增强了办案人员的归属感、凝聚力,有力保障了审查调查工作的开展。”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孙中凯表示。(临颍县纪委监委 黄戈飞 李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