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舞阳县着力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全面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监管,严肃问责追究,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厘责定责,量身定做清单项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县总体工作规划,与各单位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先后就“两个责任”清单化管理和项目化推进、纠正“四风”和巡察机构建设等工作,专题召开11次县委常委会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7次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汇报、参与分析研究案情。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懈怠,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深化“三转”,清退议事协调机构110个,保留15个,清退率达88%;清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外分工121项、兼任职务7项,主业更加突出、精力更加集中。二是细化清单项目。以量化具体、简单明确、便于操作、紧扣主业为标准,研究出台《舞阳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将主体责任分解为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列出“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利益”等共性清单任务31项;根据职能定位和工作性质,拟定全县14个乡镇和9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个性清单260项;将监督责任划分为“组织协调、维护党纪、严格监督、深化作风、纪律审查、廉政教育、责任追究”等7项共性清单,细化为66项个性任务,并以清单方式建立台账,确保责任明确、履责有据。三是上下协调联动。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厘清具体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经县委把关核定后认领实施,并通过公开栏、网站、微博等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清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性运行机制。
述责评责,日常监管无缝覆盖。一是坚持定期评责。县纪委坚持定期进行集中评议,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各单位责任清单目标完成情况,及早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对排名落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二是坚持季度述责。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县委书记汇报责任清单任务进度,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县委、县纪委汇报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先后组织问题较多的5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向县纪委述责述廉,县纪委委员现场质询和测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打造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制度链条。三是坚持重点督责。按照“适时抽查、重点督查、意见反馈、落实整改”等程序,对各单位承担的责任清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督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督查35次,下发《问题责任清单整改建议书》47份。(舞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