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在脱贫攻坚斗争中,1800多名同志将生命定格在了脱贫攻坚征程上,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事实又一次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坚强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坚持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一把手负责制,脱贫攻坚责任书和军令状;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作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以及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扶贫一线的奋战,汇聚成了坚不可摧脱贫攻坚精神。正是有了这样的履职担当,才保质保量地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完成了脱贫攻坚斗争。
在过去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落实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源汇区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发挥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遍访督查和“大走访”工作,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破解难题,聚焦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问题,重点了解“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聚焦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脱贫攻坚工作中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群众反映的“小微”问题切入,深挖乡、村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以严格的工作作风助推脱贫攻坚决胜。
脱贫攻坚斗争已告一段落,但在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如何履行职责担当,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我们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脱贫成效的重要尺度,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众基本民生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持续强化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督促乡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担当履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大力整治乡村振兴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把自己摆进去,带头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等问题,严肃纠正批评,严肃追责问责。积极探索加强村务监督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漯河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狠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涉及相关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村干部用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线上线下及时公开情况,不间断进行督促检查。加大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进一步增强村级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规矩意识,确实整治政策落实梗阻、工作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深挖根源,堵塞漏洞,让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着力健全村级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提升“阳光村务”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动乡村党员干部履职担当,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源汇区沙澧产业集聚区纪工委 郭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