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召陵区实行“红黄蓝”预警问责管理制度,进一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该区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对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时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分类细化,实行“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制度,建立防错纠错、容错免责、正向激励、问责追究一体联动机制。“红黄蓝牌”预警问责管理制度根据预警对象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设置,因工作不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给予“蓝牌警告”,预警期为1个月,整改完成后可以申请摘牌,整改期限内再次受到“蓝牌警告”的,自动升级为“黄牌警告”;因工作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给予“黄牌警告”,预警期为2个月,整改完成后可以申请摘牌,整改期限内再次受到“黄牌警告”的,自动升级为“红牌警告”;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给予“红牌警告”,预警期为3个月,整改完成后可以申请摘牌。
目前,该区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依规依纪依法、制度执行落实、提升能力素质等6个方面45个突出问题,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确定了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已精简、合并大小会议28场,取消不必要的督查、检查26项,取消重复、不合理报表材料15份;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5次,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打折扣、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问题3起7人,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4人。(召陵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