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阳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持早着手、早安排,迅速掀起《准则》和《条例》学习热潮,同时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工,围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集中开展了四项专项工作。
开展“学法规懂纪律守规矩”学习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采用多种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着力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查纠问题,争取达到学习活动党组织覆盖率100%,《准则》、《条例》党员知晓率100%。此次专项学习活动为期2个月,分学习宣讲、专题座谈、督促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目前,为全县党员干部购置下发了《准则》、《条例》读本及释义3200余册,组织部分单位一把手、纪委书记录制学习体会电视访谈节目,并于12月上旬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专题知识测试,督促全县党员干部看齐《准则》高线、严守《条例》底线。
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配合情况专项检查。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单位围绕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要求,开展查纠工作。审判机关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刑事判决情况、免予刑事处罚人员违纪问题情况、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领导失职渎职责任的情况;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中,作出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决定后,涉及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情况;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予立案,但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公安机关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依法裁决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涉嫌犯罪的情况。对此类问题进行详细排查,确保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违纪违规问题得到严肃处理。
开展执纪情况集中查纠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执纪情况集中查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对执纪情况集中查纠工作中规定的3类问题处理后,未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一方面组织单位进行自查,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落实到位,结果运用到位。在党政纪处分结果运用方面,县纪委监察局把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书都送达到本人及所在单位、以及组织和人事部门,对结果运用情况做到跟踪问效。并在单位及个人评优评先活动中,如实反馈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党政纪处分情况。下发25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在集中检查中将逐一实地察看建议落实情况,以及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治本功能。
开展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围绕执纪集中查纠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办理程序,提高执纪监督和纪律审查整体效果。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纪委、县直及驻舞各单位纪检组办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十八大以后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处分决定落实情况,以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县纪委责成立案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督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纪律审查程序要求,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确保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有回音。(舞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