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王台区: “现场讨论会”助推深学监察法
2018-06-08 16:02 来源:

(通讯员 王润)“监察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以后我们在实际调查过程中要重视取证手段的合法性……”

这是禹王台区纪检监察干部在“现场讨论会”上的一段对话。据悉,5月份以来,该区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每周五下午的“规定动作”,通过逐条研读并现场提问,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将学习体会、个人感想相互交流,在学与说的双向互动中,引导干部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通过‘现场讨论会’的学习交流,我对监察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特别是对运用监察法指导实际工作有了深入了解。下一步我将继续学习并贯彻好监察法,学深悟透,以学习促进工作能力大提升。”该区纪委监察委一名干部在会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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