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为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宪法和监察法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宪法修改和监察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各项规定内容,找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扎实推动宪法和监察法贯彻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鼓楼区纪委监察委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利用学习例会、党小组会、“四点半课堂”等平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细读原文,开展研讨交流,学深悟透两部法律精髓要义。同时,通过微信连载解读,开展集中宣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宪法和监察法相关知识,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这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践中,一方面,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和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有机结合起来,用好执纪和执法“两把尺子”,推进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另一方面,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和优势互补,构建全方位权力监督格局。区监察委成立后,我们及时对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优化人员配置,加强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探索建立了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监察监督协作联动机制,出台了《鼓楼区纪委监察委关于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实现了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察法用专门章节对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出严格要求,明确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方式。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监察体制改革后,鼓楼区纪委监察委制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十余项,并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开设“青干业务论坛”、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等形式,提高干部履职担当能力,为全面履行好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打下坚实基础。(鼓楼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 田晓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