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四举措”亮剑涉黑涉恶势力
2018-09-25 15:23 来源:

(通讯员 丁彩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有机结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查处涉黑涉恶案件,截至目前,已汇总上报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条(含市纪委交办),已全部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对涉黑涉恶的2起案件进行全区通报。

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辖区、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和分析、研判力度,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以及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作用,采取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等方便参与、切实可行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举报途径。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区纪工委定期对相关部门搜集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集中交办,跟踪督办,对乡镇纪委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经常性抽查,对处置不及时,拖延积压的切实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责任。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讲究工作方法,主动出击,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背后隐藏的人和事。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乡镇、单位,列为专项巡察或机动式巡察的重点,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研判处置。

督促责任落实。压实乡镇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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