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员:杨烁(市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开封特别市委员会 开封特别市人民民主政府成立
1948年10月24日,开封解放,古城获得新生。勤劳勇敢的开封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艰苦创业,在短短一年时间里,改变了百废待举,百业待兴的局面,初步建立起革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为进一步发展、建设新开封奠定了良好基础。
开封解放以后,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统治,人民由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变成了主人。为了管理与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新开封,及时地进行了民主改革,建立人民政权,稳定社会秩序。
10月28日,奉豫皖苏行政公署暨豫皖苏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联合通知,成立了“开封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军管会)。委员会由王其梅、骆耕漠、刘玉柱三人组成。王其梅任主任,骆耕漠任副主任。军管会集中代表人民的利益,先后发布了进驻市区之一切军政人员入城守则、解散反革命组织、进行反动党团登记和废除“法币”、“金圆券”、“关金券”等布告。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工商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11月初,中共中央中原局和豫皖苏行政公署分别决定,成立了“中共开封特别市委员会”和“开封特别市人民民主政府”,吴芝圃任市委书记兼市长,刘杰任副书记,刘玉柱任副市长。市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统战部。市政府设秘书处、市政局、工商管理局、财政局、交通局、文教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及中州农民银行等办事机构。同时将旧仁和、崇廉、利汴、文化、中山5镇改建为5个区委和区政府,又在城郊建立了两个区委和区政府。加强了基层党政领导,奠定了工作的组织保证。同时,还建立了“开封特别市警备司令部”。张国华任司令员,王建青任副司令员。并发布了保护铁路及一切交通联络设施和机关团体之房屋物资不准损坏和丢失的布告,起到了治安警备作用。
市委、市政府在领导和组织全市工作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组织纪律与集中统一;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走群众路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开展政治教育,加强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肃党风党纪,市物管会调查科副科长,因贪污腐化受开除党籍处分并通报全市。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发现培养积极分子,发展了一批党员,壮大了党的队伍,全市各大系统和部分企事业单位,都建立起党的基层组织,并发挥了很好的战斗堡垒作用。
旧保甲制度是国民党反动集团用以抓丁勒索敲诈压迫人民的基层反动统治机构,罪恶累累,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其深恶痛绝。随着民主改革的深入发展,市政府于12月31日,出示布告,宣布废除旧保甲制度,普遍建立民主基层政权。经过充分发动群众,在清算保甲长罪恶,分清阶级阵线基础上,通过民主选举,全市建立了31个镇政府,146个街政府和2176个居民小组。有力地推动了群众工作的开展,人民群众高兴地说“只有共产党,才帮助人民当家作主。”
筹备组织建立工会、青年团、妇联,开展群众工作。市委成立不久,即派人组建了“开封市职工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在工厂企业及其它行业发展会员11492人,普遍建立起基层工会,为成立市总工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并带领工人,努力生产,支援战争,表现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作用。建团工作也健康发展。在机关、工厂、学校积极发展团员938人,普遍建立了团的基层组织。广大青年在参军参战,维护社会治安,恢复发展生产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突击队作用。妇联筹备委员会成立后,大力组织妇女做军鞋、军服等支援解放战争。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学联、青联、文联、工商联等。各群众团体,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了纪念“一二九”、五一、五四活动,进行革命宣传。
市政府充分发扬民主协商精神,吸收各界人民参政议政。1949年2月27日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共召开9次各界代表会议,收到各种提案363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团结各阶层人士推动工作起到重大作用。( 供稿:中共开封市委党史研究室 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