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纪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开封市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交有价证券、礼品处置操作细则(试行)》,对广大党员干部收受有价证券、礼品范围进行界定,明确分类处置办法,规范上交处理流程,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度、心中有戒,从而扎紧规范礼金处理的纪律“篱笆”。
《细则》要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从事其他公务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收受代币购物卡(券)、提货凭证、会员卡等有价证券,金银品、工艺品、书画、玉器、名表、电子产品、烟酒等各类物品后,应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统一移交至市级政府公务仓,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进行公开处置。
《细则》明确了分类处置方式。购物卡、会员卡、提货卡等有价证券,以及奢侈品、高档电子物品、书画等能够自由流通的一般移交礼品,通过网络竞价、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含量在99.9%的金条、金砖等黄金物品,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选择具有相应回收资质的企业,按照处置当日黄金回收行情直接变现上缴市级国库;文物、象牙等法律、法规不允许市场交易的礼品,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移交市级文物、文化、林业等部门管理;过期、变质的保健品、食品、药品以及假冒伪劣礼品,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进行集中销毁。
《细则》还配发了《开封市党和国家机关人员上交有价证券、礼品处置工作流程图》,规范《直接变现物品处置清单》《移交相关单位物品清单》等6个相关表格,要求严格按照流程,详细登记上交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移交时间等多项信息,方便市纪委、审计局进行监督检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