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来源:禹王台区 发布时间:2020-11-02

禹王台区纪委机关与禹王台区监委合署办公,共有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区纪委监委及办公室印章;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对外联络接洽、秘书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各室、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信息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查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负责纪检监察政策研究及法规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清理、编纂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全区各单位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挂信访室牌子):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区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建议;负责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信息查询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和信息技术保障;负责区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街道、集聚区)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报送的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对转送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街道、集聚区)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办理的检举控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交办督办等;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综合分析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全区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乡(街道、集聚区)纪(工)委、派出监察室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全区各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办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全区各单位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审查调查室和第二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完成上级纪委监委指定交办的案件线索的调查工作;严格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直属事业单位

禹王台区纪检监察保障服务中心

三、派驻机构

设置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察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察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设置2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