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自2018年7月16日至8月24日对我区开展巡视,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分批向区纪委监察委移交了一些问题线索。现将其中已查实的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汪屯乡张庄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建忠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张建忠自2011年11月担任张庄社区党支部书记以来,利用职务便利,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手续不齐全、程序不合规、材料不完整等问题,违规将8名亲属发展为党员。2018年7月20日,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卫计委副主任张小彬有损党员领导干部形象问题。2018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区卫计委副主任张小彬上班时间衣着不整,在电脑上查看股市信息,违反工作纪律,有损党员领导干部形象。2018年8月1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小彬党内警告处分。
新门关街道党工委对巡察、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在近期巡察、审计整改检查工作中,新门关街道党工委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推动不力,导致整改工作不到位,出现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部分能立行立改的问题未整改等情况。韩书林作为该街道党工委书记,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3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书林党内警告处分。
三里堡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中州佳苑周边违法建设制止不力问题。2018年3月初,三里堡办事处城管城建中队接到举报反映中州佳苑周边(原机械厂家属院)35号院11排93-98号4户住户存在违法建设情况。3月19日,三里堡办事处城管城建中队向违建方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月8日,区综合执法大队对三里堡办事处下达《禹王台区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局)交办通知》;随后区综合执法大队和办事处城管城建中队组织人员对违法建设进行多次强制拆除,但仍未能阻止该4户违法建设趁夜间突击建房,最终导致有两户翻建了一层、两户加盖了二层的违章建筑事实。纠振江作为三里堡办事处城管城建工作的分管领导,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冯玉成作为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13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纠振江党内警告处分;经区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冯玉成警告处分。
区国安办主任李明违规酒驾,三里堡办事处干部栗明为其说情违纪问题。2017年12月29日22时许,李明酒后驾车行驶至鼓楼区包南路水产市场时,被开封市公安局州桥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李明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46mg/100ml,属饮酒驾车。
在交警王某询问李明时,李明得知王某与同事栗明认识,遂电话联系栗明从中说情。栗明到场后,王某对栗明私下说看其情面,罚款500元。栗明未向李明说明真相,谎称交警要罚款2000元。李明表示同意,拿出仅有的500元,栗明垫付1500元,共计2000元交给王某,王某未开具罚款凭证。2018年1月2日上午9点59分,李明通过微信转账将1500元还给栗明。李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栗明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8年8月17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栗明党内警告处分。
区农林牧机局党组会议记录存在部分内容后期补录、造假问题。省委第五巡视组在我区开展巡视工作期间,发现区农林牧机局党组会议记录存在部分内容后期补录、造假现象。李玉旭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玉旭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省委巡视工作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一方面说明我区一些单位、部门和个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上放纵,才导致出现这样那样的违纪违规问题;另一方面说明我区正风肃纪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永远在路上。希望全区各党(工)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警自省自戒,深刻汲取教训,以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要举一反三,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慎独慎微;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我区为契机,切实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作为一面镜子,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用新风正气推动全区各项工作提速增效,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奋力谱写新时代禹王台区更加出彩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