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祥符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巩固成果、严明纪律强化问责,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开封市祥符区罗王镇查寨村支书翟中奇、村委委员李建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8年12月,翟中奇收到该村村民李某超上交租赁集体土地承包款34400元,翟中奇安排会计将其中32000元上交乡财政所三资账户,剩余2400元经翟中奇和李建华商量后用于支付两人的吃喝费用。翟中奇、李建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2.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石牛村党支委委员闵宪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1年2月底,闵宪何母亲去世,闵宪何在乡里报备后为其母办理丧事,除通知自己的亲戚外,闵宪何超出报备范围还通知有公职人员和村民,并收取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闵宪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3.开封市祥符区农机管理中心技术推广站职工金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1年4月25日中午,农机管理中心推广站职工金星与孙某波、林某民一起吃午饭,午饭期间,金星无视工作人员工作日不准午间饮酒的规定,和同行人员午间饮酒。金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开封市祥符区生态环境局检查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刘春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4月,在日常巡查中,刘春伟发现开封市耀恒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的环评资料单位名称与实际单位名称不一致,刘春伟也未对此问题做进一步的核实,仅依据该公司伪造的转让协议就认定其环评合法。2020年11月,刘春伟在审核该公司的的竣工环评验收报告时未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点与报告不一致。刘春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案例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严重,无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了严肃惩处。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持续发力,坚守到底、寸步不让。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集中教育、专题会议、谈心谈话等途径,严明纪律要求、重申纪律规定,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严守底线,敬畏纪律,带头遵守规矩,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要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要求,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不断健全改进作风和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