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县委专项巡察组将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2月3日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突出“专”的特点,紧扣监督主体,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和主要任务,按照“三个聚焦”政治巡察要求,督促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1.督促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和政府切实负责,一级抓一级,支持、指导、督促各方面做好粮食购销政策落地见效。
2.督促具有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中储粮、农发行等涉粮的中央在尉企业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压实责任链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真监督、严管理。一是重点检查管理监管制度不健全、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二是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三是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3.督促具有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业务主管部门、粮食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中储粮、农发行等涉粮的中央在尉企业着力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督促对直属企业和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一是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偏离主责主业,乱投资、乱担保,铺摊子、上项目,忽视政治责任追逐经济利益的问题;以合作名义将股权资质资源让渡给民营企业搞“国皮民骨”利益输送、造成粮食企业管理权旁落走虚等问题。二是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三是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存储政策情况。四是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销售政策情况。五是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落实“1+5”专项行动情况。六是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储粮安全排查整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4.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线索反映、信访举报的方式
巡察期间,专项巡察组开通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信箱。巡察组受理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6:00。本轮巡察结束后相关联系方式将自行关闭。
移动电话:17744653538
电子邮箱:wsdcdbs@163.com
县委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