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持续从严从紧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但是,疫情防控工作中仍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履职尽责不力、思想松懈麻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促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履职尽责,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的胜利。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公安局大马派出所民警石学兵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不实问题。
8月14日20时至8月15日8时,县公安局大马派出所民警石学兵在负责观看该隔离点监控画面,掌握隔离点人员隔离安全期间,擅自离开值班大厅,在帐篷内睡觉,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8月16日,石学兵受到记过处分。
南曹乡代庄村党支部书记申友来对疫情防控工作管控不力问题。
在疫情防控期间,南曹乡代庄村祥和超市内存在多名群众聚集打牌,造成不良影响,申友来作为代庄村党支部书记、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负有责任。8月19日,申友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庄头镇新庄村党支部书记朱国成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
庄头镇新庄村群众外出干农活、卖菜,部分群众不戴口罩,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朱国成作为新庄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责任。8月20日,朱国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庄头镇政府办副主任朱运中、栗林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王学明在疫情防控期间饮酒问题。
2021年8月19日中午,庄头镇政府办副主任朱运中在栗林村查看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后,受王学明邀请到其家中饮酒。8月20日,分别给予朱运中、王学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履职尽责不力,有的违反工作纪律,皆受到了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以最严格标准、最坚决措施,努力在本月底前取得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
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思想上的零懈怠、工作上的零疏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切实贯彻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特别是“一把手”要时刻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作为,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摸清实情、科学决断,带领党员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九个严禁、九个必须”纪律要求,主动靠前监督,持续加大对全县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力度,以严明的纪律继续保持疫情防控监督“战时状态”,及时部署、快速行动,做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哪里,监督检查跟进到哪里。要有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压紧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有效督促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落地见效。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的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以更加严明的纪律为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