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尉氏县 发布时间:2021-05-24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弘扬新风正气,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如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营所副所长孔旭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

2020年8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营所副所长孔旭辉为了方便自己上下班,未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公务用车停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位置,而是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中。2020年12月,县监委给予孔旭辉政务警告处分。

门楼任卫生院原院长密耀清、副院长任洪涛违规旅游的问题。

2013年至2018年,密耀清任门楼任卫生院长期间,经任洪涛提议,先后组织所辖村医到桂林、张家界、海南、贵阳等旅游景点游玩。任洪涛和密耀清及其配偶的游玩费用由所辖村医共同负担。同时,密耀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密耀清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任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案件,一起是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一起是由管理对象承担其个人应负担的旅游费用,均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受到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守住纪律红线。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总体要求,全面“过筛子”,做到早敲、常敲“警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自觉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和标尺,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节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治,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执纪力度,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以及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