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尉氏县 发布时间:2021-05-2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十八里镇丁家村党支部书记丁国正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十八里镇丁家村党支部书记丁国正违规在每年春节使用集体资金为村“两委”干部发放福利共计7000元。同时丁国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县纪委给予丁国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水坡镇第三初级中学校长张华,副校长仝年风、李喜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20年7月、8月,水坡镇第三初级中学校长张华,副校长仝年风、李喜锋,借“中招考试和开学”之机,召集带考老师和全体班主任分两次在酒店公款聚餐。2021年3月,县纪委分别给予张华、仝年风、李喜锋等三人诫勉谈话。

县成人中专校长韩献义违规出租部分教学楼及场地问题。

2016年4月,县成人中专校长韩献义违规出租学校部分教学楼及场地。期间,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李建伟未按照有关规定将租金上交财政,而是直接用于学校的支出。2021年3月,县纪委分别给予韩献义、李建伟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有的违规发放福利,有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出租国有资产,充分暴露个别党组织从严治党不严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偏松偏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领会不深、不细。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以案为戒,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使守原则、明底线、存戒惧化风成俗。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的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始终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全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协助推动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武器,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精准监督,持续用力,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尉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